
天负与兰序都在奉德书院读书,到此就读的都是富人子女
俗话说:“有其父必有其子”,应老板每次送孩子到书院,都是将自己的马车随意停在路上,好像全世界就他有辆马车,丝毫不考虑对其他车辆的影响,秦老板的马车每次都被堵在路口,对此也是敢怒不敢言,因为天负的舅舅是饶州的通判
在天负十四岁那年,外出玩耍,不牵狗绳,咬了一个同龄男孩的一条腿,这个伤者是秦老板的外甥,最终因犬毒(狂犬病)难以控制而死亡,可景镇的监镇不敢得罪应家,最终秦老板到县衙告状,县令避而不见,只下令要求监镇处理此事
监镇只好做做样子给上面交差,秦家要求把伤人之狗乱棍打死,并按律赔偿伤者家属各种损失,以及将天负收监治罪,监镇以【未成年】为由,不予追究天负的责任,可由其父母戴罪受过,可是,天负的母亲说:“狗狗这么可爱,怎么能狠心将它打死呢,你外甥的命是命,难道我家的狗就不是命了吗”
普通百姓的一条人命,抵不过有权势的一条狗,官府处事管用招数——拖时间,时间过了半年,没有道歉、没有赔偿、没有治罪,就连那条狗都活得好好的,因此秦家与应家结仇
宋太祖开国之初,人们想着如何吃饱饭,如今,吃得太饱,想着如何让狗活得比人娇贵,古语云:“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。”慎之
兰序与天负都在奉德书院读书,兰序的性格比较文质彬彬,天负常与书院那些有人生没人教的富家“牲畜”,无缘无故殴打兰序,甚至拔掉兰序所有衣服,只留底裤强迫在众人面前跳舞,即使兰序反抗,但一拳难敌四手,而且兰序的反抗,却被定性成互殴,久而久之,兰序只能尽量躲着他,只要敢跟兰序做朋友的,都会遭到天负的虐待
天负就是书院的毒瘤,这些事情院长都知道,只是院长怕丢饭碗不敢管,仇恨的种子早已在兰序的心中种下......
与应家有仇的不止秦家,帮应家拉货的车夫有一女儿,名故知,十四岁,经常混迹于城中“名流”之地——小红厕,受众“仙女”之熏陶,慕名贵之物,求奢华之饰,其心常为珠光宝气所动,为绫罗绸缎所迷,但其家境贫穷,却逼迫父母为其求购名贵之首饰,索要华丽之衣物。以此,才能在外人面前活得自信。然,家中积蓄渐空,父母劳苦日增,娇女之心,却未有丝毫之悔。
城中另一“名流”之地——逗阴坊,惑于名利之诱,又或过度自信,又或博众人之瞩目,众“仙女”各显神通,或扭腰肢,或摆臀部,动作夸张,姿态轻佻,以求一时之欢,忘却礼仪之重。更有甚者,衣饰暴露,不顾保暖与庄重,唯求引人侧目,哗众取宠。其音容笑貌,非出于自然,非发乎内心,皆为作态,皆为矫饰,以迎合世人之浅薄,忘却君子之高雅。